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错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总裁)担任,并对涉及董事长职责和总经理(总裁)职责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京银保监复〔2021〕782号)。根据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安国勇总裁担任。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备案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已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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