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防范养老保险金诈骗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诈骗罪一案—谎称能办社会养老保险诈骗老人保险金,导致老人退休年龄无法正常退休。
2014 年至2016 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声称能为其同学的父亲邬某某上缴养老保险金为由,骗取邬某某养老保险金11550 元,导致邬钦美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黄某某所骗钱款均被其挥霍。
2016 年至2017 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声称能为周某某报销其妻子医疗费为由,骗取周某某妻子农合卡及密码,将卡上22xxx0 元支取并被其挥霍。
2018 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声称能为尹某某多报销其父亲医疗费为由,骗取尹某某父亲的农合卡及密码,将卡上12xxx6 元支取并被其挥霍。
五年间,被告人黄某某共诈骗人民币154676元。
裁判结果
建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黄某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0 元;依法责令被告人黄某某退赔被害人邬某某人民币11550 元、周某某人民币22600元、尹某某人民币120526 元。
中诚信托提示您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利用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自身去办理相关业务不熟悉,通过帮忙代办的方式,将老年人的养老保险钱进行骗取,给老年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依法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本案的判处警示老年群体,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代办“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此外,对于其他所谓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子女商量,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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