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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发布时间: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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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介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展历史

1898年    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    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

1983年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主要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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